答:根据《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医保支付资格登记备案状态包括:正常、暂停、终止。相关人员经首次登记备案,状态即为正常。登记备案状态正常的相关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计费服务等,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结算支付。登记备案状态为暂停或终止的相关责任人员,在暂停期或终止期内,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药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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