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6号)第二条,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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