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故意隐瞒已享受第三方赔偿的情况,重复申请医保报销,属于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如经查实,不仅要退回已报销的医保费用,还会面临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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