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说服、虚假宣传、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服务)等方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属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诱导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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